我的飲食哲學著重新鮮,蛋白質跟good carb均衡攝取。吃多穀類麵包,全麥米,有機乳製品,嚼綠草長大的牛跟快樂跑步的雞,蔬菜水果要照彩虹顏色,紅澄黃綠藍靛紫均衡攝取,對一天五份水果,25g纖維的規矩遵命奉行。對白米白麵條白麵包油炸食品能不碰就不碰,不喝有糖飲料,更別說在咖啡茶裡加糖。
 
奇怪的是有這麼龜毛飲食哲學的我,偏偏長了甜食牙齒 (sweet tooth)。

我嗜甜食,甜點心,尤其跟巧克力有關的,更是看一眼就無法拒絕。
這點大概在我的基因裡能找到源由?因為我爸可說是長了滿嘴的甜食牙齒,要不是現在年紀大以健康考量為重,去costco可能照樣搬兩打的士力架回家。
 
但是我挑剔,也不是什麼甜食都能入口,尤其我喜歡那種”有點甜又不太甜”的甜度,香味要濃醇;太乾的不喜歡吃,有人工香料的不吃;口感也要對,該鬆軟的要鬆軟,該酥脆的要酥脆;用料要好,拿邊角料充數的不行,cut corner的作法也不行,當我吃到一份美味的甜點時,心裡會油然昇起一股對那位做甜點師傅的崇尚,假想他應該也是用心做甜點,真心愛甜點的人吧!

(當我這樣說的時候,阿鯤仔在一旁就會忍不住虧;日本漫畫對白又出現了)
 
很多人都覺得美國是甜點的天堂嗎。所以我這類sweet junkie在”天堂”裡一定活的很滋潤快活。其實正好相反,在這裡混了七八年,吃過很多又甜又膩入不了口的甜品,這一帶只要找得到,有地址的bakery我大概都去過了,但多半普通,要不然就是只有甜味,失望的經驗讓我對甜點的標準隨地域性降低。就算如此,至今只在方圓二十里處找到唯一一家在我心目中算上合格的甜品店(Sweet Somethings),只是很不幸,這家店零售單個的甜品不多,一買就得豪氣地消化十人份的量,對愛吃甜但是拒絕增加肚圍的我來說,實在霍不出去。
 
所以,在絕妙甜點難求的處境下,只好尋求自立更生。
 
布朗尼是到了美國才知道長什麼樣子的甜點。剛開始覺得他又膩又紮實,彷彿活生生的吃下奶油跟巧克力的混合物,裡面還混著我不怎麼喜歡的核桃,對這個看著就不起眼的咖啡色方塊,我興趣缺缺,咬一小塊就吞不下去。
 
可是,就像喝啤酒是一種adopted taste,布朗尼也算我後天訓練出來的喜愛,比起只有夏天配烤肉的時候想喝上一盅啤酒,邊喝還邊怕胖,我對布朗尼的接受程度可是多多了,吃一整塊下去沒有罪惡感,意猶未盡還能再吃下半個,喜歡到我有時候都忘記裡面的核桃仍是我最不喜歡的堅果。
 
永遠掛著笑臉的Ina Garten是我超喜歡的chef。這個讚得不得了的布朗尼,就是Ina曾經在 Connecticut 開的高級美食店 (Barefoot Contessa)裡最受歡迎的甜點。
 (圖片來自foodnetwork.com)

Ina 把他取名為 outrageous brownie,本意大概是這個布朗尼太好吃了,裡面料多實在,與眾不同,但是outrageous同時也是可惡令人討厭的意思,我想,大概就是太好吃了,吃了一口想停下來也停不住,帶著罪惡感把手上那塊布朗尼吞下去後,忍不住說:”真可惡!這麼好吃!”
 
想吃布朗尼的時候自己來,做一大盤後切成小方塊,一半帶給同事吃,1/4冷凍(以後再吃),其餘的1/4夠我跟阿鯤仔享受幾天。若是真的想更”可惡”一點,挖一陀香草冰淇淋放在布朗尼方塊上,澆巧克力醬汁,擠whipped cream…也是超級美式的吃法。
 
Is this outrageous enough?

我的配方上東省西湊,所以沒有這麼outrageous,剪去了半磅的奶油跟一杯糖,巧克力核桃都放少了,但作法基本上照著Ina的原版食譜
 
半磅奶油
一包semitsweet 巧克力chips,一磅黑巧克力磚(我用肉搥敲碎)
六個蛋
三大匙即溶咖啡
兩大匙香草精
1 ¼  杯糖
1 ¼  杯麵粉
一湯匙小蘇打
一茶匙鹽
兩杯切碎的核桃
 
奶油跟巧克力隔水加熱至融化,稍冷後加入雞蛋,咖啡,香草精,糖的混合物
麵粉與小蘇打,鹽混合後,倒入巧克力蛋液裡,最後拌入核桃。
整鍋麵糊倒入烤盤(抹油灑粉),350F 烤三十五分鐘。中間記得把盤子稍微掀起來,在烤箱裡摔一下,Ina說這樣可以把空氣逼出來,布朗尼不至鬆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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