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的星期一晚上,我愉快的準備著四個人的晚餐(爸媽那時已經來到安居之家),阿鯤仔一臉”便色”的踏進家門,我關心地問著他:”是不是藍色星期一讓你覺得很累呢?”他有氣無力的嗯了一聲,我又在他旁邊耍寶鬥笑了兩下,發現他仍然是無精打采,面色凝重,我想可能不太妙,但是礙於爸媽在一旁開心的講述著前一個週末的旅遊趣事,我就按耐著,想說晚一點再私下問問。
晚飯後,我陪爸媽聊了聊天,他們回到樓上休息後,我便走到書房看看阿鯤仔,一走進書房,他就小聲的說,O1的申請文件今天拿回來了。
我說:”怎麼樣呢?”
“申請的七項outstanding理由,目前止接受了一樣,只承認我的研究對美國有significant的影響”
“那總共要幾項條件接受才可以呢?”
“三項”
樂觀的我仍不放棄,“那不接受的理由可以反駁嗎?”
“大概可以吧….”
仔細詢問之下,才知道目前pending的申請項目其實需要一些解釋及說明,譬如說移民局質疑阿鯤仔的first authorship,理由是有幾篇引用他的文章,不知道是拍馬屁還是腦殼秀斗,竟然以他老闆的名字作引用(通常引用多位作者的文章,都以第一作者的姓氏後面加上et al),所以一段段的文字裡,充滿了Smith et al., (假名) 而不是Qxx et al., 依我對科學期刊的瞭解,這實在有點過份,不僅是一種非專業的表現,而且簡直是對第一作者的不尊重!所以對策之一就是得請阿鯤仔的博士班指導教授寫一封信,證明他在這些studies的貢獻,值得賦予第一作者的頭銜。
還有一項就是需要證明他曾經被邀請參加一個國際性的,而且highly prestigious的學術研討會,需要這個研討會的創辦人出一些證明,好在他認識那位大頭,上次在加州開會的時候還湊熱鬧跟著去參觀這位大頭的女兒的拍片場所,回來還把一些照片寄給他們,表示:I had a great time with you guys,所以關係還可以,應該不成問題。還有一些其他的問題,總總瑣事,聽起來都算合理的質疑,需要一番口舌解釋,雖然有資源跟能力來回答這些問題,但是難免覺得雞蛋裡挑骨頭,沒事找碴的意味多少也有一些。
公司的律師群安撫他說,這是典型政府機關處理事情的方式,因為要表示他們有在辦事,就要象徵性的提一些問題,表示不是輕易就批准你的申請,眾人紛紛給他打氣。不過阿鯤仔還是滿擔心,畢竟這件事攸關大局,不到最後答案揭曉時,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況且公司及他個人也都全力付出,大家的心態都是只能贏不能輸…..同時我們也是輸不起……
昏天暗地的忙了兩天,阿鯤仔跟律師群及人事部,總算把第二回和的文件又交回了移民局,我還記得那天突然變的很冷,大約五十度左右,晚飯後我跟他去社區裡散步(主因是要避開爸媽,他們覺得冷所以不想出來),他說應該有七成的把握,可是萬一這件事最後不可收拾,可能要離開這個公司,暫時先用我的F1身份申請他的F2,然後找一個post-doc,不過絕對要跟公司要一筆經濟上的補償,最壞的打算我們可能要賣掉房子,這樣經濟上的負擔比較小,講著講著,我感到很害怕,覺得未來的變化如此不可預期,我們想要安生立命的的願望又遙遠了一些,我不免想說:為什麼我們要留在米國呢??? 好辛苦ㄟ (續)
- May 26 Wed 2004 10:44
申請O1---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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